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2. 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的承接查验

. 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的承接查验   
要求:承接查验工作过程中所发现问题由物业公司统一记录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记录表》中,查验工作完成后,参加查验人员应签字确认,物业公司将《设施设备接管查验记录表》分别报送各有关单位建设单位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及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施工单位确认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工作结束,由物业公司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并报送各有关单位。
(一)查验范围
房屋本体包括:地基基础、梁、柱、板主体、顶棚、墙面、楼地面、门窗、楼梯、扶手,卫生间供水、排污管道、地漏等。公共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天台、屋面避雷设施、消防设施、园区路灯、绿化、园区道路、垃圾箱(房)、车库、检查井和化粪池、明暗沟、踏步、台阶、水池、水箱、景观、和文化娱乐设施等。
(二) 检测查验方法

1.地基基础查验
 1.1.地基基础沉降不得引起墙体和上部结构的开裂或其他结构及相邻房屋的损坏。
 1.2 .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2.梁、柱、板等主体查验

 2.1.无变形、弓凸、剥落、开裂、倾斜、移位和非收缩性裂缝。
 2.2.无钢筋外露。
 2.3.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3. 外立面检查

 3.1.房屋墙体露出地面部分无倾斜、无移位、无裂缝和无扭曲等。
 3.2.散水坡:无塌陷、无断裂和无分裂;面层平整,无脱皮;无倒泛水、积水现象。
 3.3.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4.天台:

 4.1.屋面隔热层、防水层;板端缝、伸缩缝油膏紧贴;隔热板、防水层表面无裂缝。
 4.2.平屋面应有隔热保温措施,三层以上房屋在公用部位应设置屋面检查孔。
 4.3.阳台及三层以上房屋的屋面应有组织排水(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积水现象。出水口、檐口、泛水、天沟、变形缝、压顶、落水管、烟管与屋面的连接等应安装牢固,接口平密,不渗漏。
 4.4.天台护栏无破损、变形,无明显锈蚀。
 4.5. 屋面避雷设施按设计要求检查。
5.顶棚的查验

 5.1.抹灰面平整,面层涂料均匀,无漏刷、无脱皮、无裂纹,无霉点,无渗水痕迹、无污渍。
 5.2.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6. 墙面的查验
 6.1.抹灰应表面平整,不应有空鼓、爆灰、裂缝和起泡等缺陷。(允许偏差值4mm。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6.2.饰面砖应表面洁净,粘贴牢固,阴阳角与线脚顺直,无缺棱掉角。
  (1) 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值2mm。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立面垂直度允许偏差值3mm。用2m托线板检查。
  (3) 接缝、压条平直度允许偏差值2-3mm。拉5m线检查,不足5m拉通线检查。
  (4) 压条间距允许偏差值2mm。用尺检查。
  (5) 接缝高低允许偏差值0.5mm。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6) 接缝宽度允许偏差值±0.5mm。用尺检查。
  (7) 涂料、刷浆应色泽一致.表面不应有掉粉、起皮、漏刷、透底、反碱、咬色、流坠、疙瘩等现象。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8) 外墙面:抹灰面平整,面层涂料均匀,无漏刷,无脱皮.无裂纹,无霉点,无渗水痕迹,无污渍。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7. 楼、地面的查验
 7.1.面层与基层必须粘贴牢固,不空鼓;整体面层平整,不允许有裂缝、脱皮和起砂等缺陷。面层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1) 查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用坡度尺检查、观察检查。
 7.2.水泥砂浆地面:抹灰平整,压光均匀,无空鼓、无裂纹、无起泡等。
  (1) 查验方法:允许偏差值4mm。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观察检查。
 7.3.  陶瓷地砖、水泥花砖面层:表面平整,接缝均匀顺直,无缺棱掉角。
  (1) 查验方法:高度差允许偏差值1mm。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查验方法:直线度允许偏差值3mm.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3) 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7.4.大理石、花岗岩、木楼地面、塑料地板:应平整牢固,接缝密合。
  (1) 查验方法:高度差允许偏差值0.5mm。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查验方法:直线度允许偏差值2mm。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3) 查验方法:观察、脚踩检查。
 7.5.卫生间、阳台、盥洗室地面与相邻地面的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积水,不允许倒泛水和渗漏。
  (1) 查验方法:泼水检查、用坡度尺检查、观察检查。
8. 门窗的查验
 8.1.钢木门窗应安装平正牢固,无翘曲变形,开关灵活,零配件装配齐全,位置准确.钢门窗缝隙严密,木门窗缝隙适度。
 8.2.门窗安装后外观质量应表面清洁。大面无划痕、碰伤、锈蚀;涂膜大面平整光滑、厚度均匀、无气孔。
 8.3.查验方法:观察检查。
9. 楼梯、扶手的查验

 9.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9.2.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
 9.3.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
 9.4.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10. 公共设施查验:
 10.1.路灯:
  (1) 灯具安装牢固,配件齐全,灯罩无损伤,灯泡照明正常。
  (2) 灯柱安装牢固,外面油漆均匀,无损伤和刮花。
  (3)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2.园区道路:
  (1) 道路面平整,无积水、无起砂、无空鼓、无损伤。
  (2) 道路沿砌筑整齐,灰缝饱满,无损伤。
  (3) 块料面层:拼砌整齐,平整稳固,块料面无裂纹、无缺棱掉角
  (4)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3.岗亭:
(1) 铝材和不锈钢类:安装牢固,配件齐全,型材面无损伤,玻璃无污渍。
  (2) 电动道闸:安装牢固,配件齐全,开启自如,道闸栏无损伤。
  (3) 停车场:路面平整、无起砂、无起鼓、无裂纹。车道标识,入口出口标识清楚,油漆均匀。
  (4) 车场照明:配套齐全,灯具完好无损,开关灵活,照明正常。
  (5) 车场排水系统:应设有专门排水沟。
  (6) 车场排风系统:应设有专门排风系统。
 10.4.检查井、化粪池:

  (1) 池内无垃圾杂物,进排水畅通,池壁无裂痕。
  (2) 检查井和化粪池进出水高度差不小于5厘米,立管与粪池之间的连接管道应有足够坡度,并不应超过两个弯。井盖搁置稳妥并设置井圈。
 10.5.围墙、围栏
  (1) 查验围墙主要依据物业规划性质、设计要求进行。